念错名
村民吴归明因为与邻居纠纷,写了一张诉讼状告到镇司法所长手里。
司法所长见诉讼状上有起诉人吴归明年四十岁的字样,拍着桌子大怒说:这个大胆的吴归,不写今年三十九岁,偏写明年四十岁! 这件事传扬开来,成了笑话。
从此。
司法所长念人名时,再不敢念两个字了。
有一次,司法所长给全所人员念文件,文件上有王明先左后右的句子,他读成了王明先,左后右,读后大发感慨:这个王明先,真是投机分子,左后右三个方位他都占了,就是不知道向前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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